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可办哪些业务-李林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劳动纠纷

您好,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它们可以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1.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 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以凭此书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材料,向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这是工伤保险提供的基本待遇之一,旨在减轻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
  2. 伤残待遇申领:

    • 工伤职工在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会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伤残待遇。这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以及生活护理费(如果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话)。工伤职工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及工伤认定书,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这些待遇。
  3. 辅助器具费申请:

    • 如果工伤职工因伤残需要安装辅助器具(如假肢、矫形器等),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及相关的医疗证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辅助器具费。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还可以凭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其他相关业务

  1.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行政复议:

    • 如果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凭工伤认定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政府法制办或上级人社系统法规处申请行政复议。
  2. 增加受伤部位的申请:

    • 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发现还有其他受伤部位未被认定,可以凭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增加受伤部位。

办理流程提示:

  • 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通常需要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相关材料。
  •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