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规划核实后二次改建必须办理规划许证的法条”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在规划核实合格后,若需进行改建、扩建或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使用功能,必须重新履行规划许可程序。这一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中的条款。
具体来说,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后,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这一条款直接指出了规划核实后二次改建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必要性。
进一步地,第三十三条详细说明了规划许可的办理程序: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会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符合规划条件的,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核发,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此外,虽然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主要讨论了农村老房翻建的情况,但其中的一些原则也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的改建工程。例如,任何改建、扩建或改变使用功能的行为都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且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可能面临被拆除或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规划核实后二次改建必须办理规划许可证,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为了确保改建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议您在改建前务必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应的规划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