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回访期间出现家暴怎么办-刘季锋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婚姻家庭

若家暴回访期间再次出现家暴,受害人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并追究施暴者责任:

  1. 优先确保人身安全,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
    无论家暴程度轻重,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明确告知警方“家暴回访期间再次发生暴力行为”,要求警方出警并制作《接处警登记表》。同时,立即前往医院就诊,保留病历、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医疗证据;若现场有目击者(如回访工作人员、邻居),可请其出具书面证言或通过录音录像固定证据。这些材料是后续申请保护令、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依据。

  2. 立即联系回访机构或社区,要求启动应急干预
    家暴回访通常由妇联、社区或司法机关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受害人可要求回访人员立即介入,包括:

    • 协助报警并陪同前往医院;
    • 联系当地反家暴庇护所提供临时住所;
    • 协调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出具《告诫书》(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公安机关可对轻微家暴行为出具告诫书,作为后续诉讼的证据);
    • 推动司法机关对施暴者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若构成犯罪)。
  3.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近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受害人可在家暴发生后24小时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以离婚为前提。保护令可禁止施暴者实施以下行为:

    • 接触受害人及其近亲属;
    • 骚扰、跟踪、威胁受害人;
    • 进入受害人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场所。
      若施暴者违反保护令,法院可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 重新评估家暴风险,考虑离婚或分居
    若回访期间家暴反复发生,说明施暴者未真正悔改,受害人需重新评估婚姻关系的安全性。此时可:

    • 协议离婚:与施暴者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尽快解除婚姻关系;
    • 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施暴者存在过错,要求多分财产、获得子女抚养权及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家暴是法定离婚事由,受害人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分居:若暂时无法离婚,可搬离共同住所,并向法院提交分居协议或租房合同等证据,证明双方已实际分居(分居满2年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之一)。
  5. 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
    若家暴行为导致受害人轻伤及以上后果,施暴者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或虐待罪(《刑法》第260条)。受害人可:

    • 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
    • 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 若公安机关不立案,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虐待罪可自诉)。

特别提醒:家暴回访期间再次施暴,说明施暴者存在“屡教不改”的恶意,受害人切勿因“家丑不可外扬”或“为了孩子”而隐忍。法律已为家暴受害人提供多重保护机制,及时采取行动才能彻底摆脱暴力循环。若需进一步协助,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