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在先 抵押在后 法院调解书 房屋归买受人 银行不配合过户 强制执行书怎样写-晏小兵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房产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核心结论是:在房屋已通过法院调解书确认归买受人所有,但银行不配合过户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撰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以下是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撰写指南及要点说明:

  1. 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基本结构:

    • 标题:应明确标注为“强制执行申请书”。
    • 申请人(买受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 被申请人(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
    • 申请事项:明确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房屋买卖的经过、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及效力、银行不配合过户的具体情况等。
    • 证据清单: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法院调解书、银行不配合的证据等。
    • 此致与法院名称:写明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 申请人签名与日期: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2. 撰写要点说明:

    • 事实与理由部分:
      • 详细描述房屋买卖的过程,包括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内容、付款情况等。
      • 强调法院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已明确房屋归买受人所有,且该调解书已生效。
      • 阐述银行不配合过户的具体表现,如拒绝提供必要文件、不签署过户文件等,并说明这种不配合行为对买受人造成的困扰和损失。
    • 证据清单部分:
      • 列出所有支持申请事项的证据材料,并简要说明每份证据的内容和证明目的。
      • 确保所有证据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已妥善保存和整理。
  3. 示例段落(事实与理由部分):

    • “申请人与卖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位于XXXX的房屋一套。后因卖方将房屋抵押给被申请人(银行),导致过户手续受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房屋归申请人所有。然而,被申请人至今仍拒绝配合申请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人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时,请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遵循法律文书的撰写规范。 如果您在撰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