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您老公有外债的情况下,遗产分配需先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由配偶、女儿和母亲继承,一般情况下三人平均分配,但存在特殊情形时会按不同比例分配。以下是详细解释:
遗产分配前需先清偿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意味着在分配您老公的遗产之前,需要先从遗产中拿出钱来偿还他所欠的外债。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只能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剩余未清偿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继续偿还,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
剩余遗产的分配规则
在清偿完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遗产,就由您、女儿和您婆婆(老公的母亲)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您、女儿和婆婆平均分配剩余遗产。
存在特殊情形时的分配方式
如果您在遗产分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