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没有把病情告诉家属 由用工方签手续同意书是违规的吗-方俊飞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劳动纠纷

院方没有把病情告知家属,而由用工方签手续同意书,这一行为是否违规,需分情况讨论:

  1. 从医疗告知义务的角度:

    • 院方在医疗过程中,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及预后等信息。这是基于患者知情权的原则,确保患者或其家属能够基于充分的信息做出医疗决策。
    • 如果院方未履行这一告知义务,直接由用工方签署手续同意书,可能构成对患者知情权的侵犯,尤其是在患者或其家属对此并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
  2. 从用工方签署同意书的合法性角度:

    • 用工方并非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或患者事先的明确指示,否则用工方通常无权代表患者或其家属签署医疗相关的同意书。
    • 如果用工方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书,这一行为可能因缺乏合法性而无效。同时,院方在接受用工方签署的同意书时,也有义务核实签署人的身份和权限,以确保同意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从具体情境和后果的角度:

    • 如果院方的行为导致了患者或其家属的权益受损,如因未告知病情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或者因用工方签署的同意书而产生了不利的医疗后果,那么院方和用工方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具体责任的大小和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类似案例来综合判断。

建议:

  • 对于患者或其家属而言,如果发现院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或用工方未经授权签署了同意书,应及时与院方沟通,要求解释和纠正。
  • 如果沟通无果或认为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

  • 如果院方的行为被认定为违规或违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 用工方如果未经授权签署了同意书,也可能因侵犯患者或其家属的权益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