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人员辞职规定-陈宇航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事业人员辞职的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原人事部印发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执行通知。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辞职规定要点:

一、适用范围

该规定主要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都有权提出辞职申请。

二、辞职原则

辞职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有利于人才的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2.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
  3. 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他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

三、辞职程序

  1. 提出申请:辞职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辞职申请表》。
  2. 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辞职规定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辞职条件的,应在三个月内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3. 档案转交:辞职人员所在单位需将其《辞职申请表》及人事档案转交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4. 领取证明: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辞职人员签定有关协议后,发给辞职人员《辞职证明书》,并将《辞职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退给辞职人员原单位。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聘用合同: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如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可按辞职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2. 批准辞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 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 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 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 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 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 争议处理: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辞职申请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争议仲裁申请调配或仲裁。

五、辞职后待遇

  1. 工龄计算: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2. 住房问题:辞职人员在未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住房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培训费: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

六、注意事项

  1. 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2. 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原单位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