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金是否返还-徐建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刑事辩护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本金是需要返还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行为人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属于违法所得,必须依法退赔给被害人,以尽可能挽回其经济损失并恢复被破坏的经济秩序。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并指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进一步强调了返还本金等违法所得的必要性。

二、返还本金的具体情况

  1. 退赔范围: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本金是退赔的基本范围。在扣除已返还部分后,实际非法吸收的存款数额为最终退赔金额。
    • 约定利息也属于退赔范畴,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先返还本金,有剩余财产再按规定分配利息。
  2. 退赔主体:

    • 不仅主犯需承担退赔责任,从犯也应在参与犯罪所涉及的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退赔责任。这意味着,无论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如何,只要其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退赔责任。
  3. 退赔顺序与考虑因素:

    • 退赔时一般先返还本金,再考虑利息。这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基本权益,尽可能减少其经济损失。
    • 执行退赔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状况及被害人的损失程度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经济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则被害人拿回本金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已将资金挥霍、转移或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则被害人可能难以全额追回损失。

三、返还本金对量刑的影响

积极退赔被视为悔罪表现,有助于减轻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予以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有能力退赔而拒不退赔,法院可能会酌情从重处罚。

四、特殊情况处理

  • 若被害人与嫌疑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完成赔偿,则一般不再进行退赔。这是基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经审查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必须是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 对于被害人而言,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这不仅有助于司法机关更好地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也能增加被害人拿回本金的可能性。
  •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以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也应认识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再从事类似违法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本金是需要返还的。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也是弥补被害人损失、恢复经济秩序的重要方式。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