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间,您是可以选择离职的。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工伤认定的核心在于判断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情形。以“上下班途中工伤”为例,它要求职工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伤,且受伤系车辆等交通工具事故造成,同时职工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只要满足这些条件,无论职工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是否仍在职,都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其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关键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而不是从职工离职之日起算。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戴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虽然他在事故发生后选择了离职,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由于他提出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并未超过1年,因此人社局仍然认定戴某受伤为工伤,且这一认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是可以离职的,离职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但需要注意的是,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