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者档案转移的法规,主要涉及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与转递,以下是一些关键法规和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核心法规与政策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 管理体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档案范围:明确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具体范围,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辞职辞退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
- 转递规范:档案转递时应严密包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同时,简化了转递时所需的材料,如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等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 进一步简化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 强调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推进档案数字化、实现数据共享等具体要求。
二、档案转移的具体流程与要求
个人委托存档的档案转出
- 所需材料: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档案出库手续→检查核对档案→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存档人员在《档案调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档案转出
- 所需材料: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 办理流程:与个人委托存档类似,但需额外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三、注意事项
- 档案安全:在档案转递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或损坏。转递时应严密包封,并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 材料齐全:提交档案转出申请时,应确保所有所需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缺失或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 及时办理:一旦决定转出档案,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个人的就业、社保等权益。
- 信息更新:档案转出后,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新接收单位能够准确掌握个人的基本情况。
四、监督与投诉
如果在档案转移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不满,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进行投诉和咨询。他们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劳动者档案转移的法规主要涉及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与转递,包括管理体制、档案范围、转递规范等方面。在办理档案转移时,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