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附义务赠与 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 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李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合同纠纷

1. 附义务赠与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

附义务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这是因为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赠与人有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还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并同意按照约定履行所附义务。这一过程中,涉及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且双方的意思表示需达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附义务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

2. 附义务赠与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附义务赠与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单务合同。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 定义与特征:

    • 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 附义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承担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主要义务,而受赠人虽然需按照约定履行一定义务,但这一义务并非赠与的对价,也不是典型的对待给付义务。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因其是否履行附随义务而受到影响。
  • 法律条款支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一条款明确了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和单务性。
    • 第六百六十一条进一步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此条款仅规定了受赠人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责任,但并没有改变赠与合同单务的本质。因为赠与人转移赠与物的主给付义务是无条件的,不取决于受赠人是否履行附随义务。
  • 与双务合同的对比:

    • 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密切的关联性,一方的权利实现依赖于另一方义务的履行。而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赠与物的所有权,这一义务的实现并不依赖于受赠人附随义务的履行。
    • 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即使受赠人不履行附随义务,赠与人也不能因此拒绝转移赠与物的所有权(除非符合法定撤销条件)。

法律建议:

  • 对于赠与人而言,在签订附义务赠与合同时,应明确所附义务的具体内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并考虑在合同中约定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的法律后果,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承担违约责任等。
  • 对于受赠人而言,在接受附义务赠与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所附义务的具体要求,并确保自己有能力履行这些义务。如果无法履行或不愿履行,应及时与赠与人协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受赠人未按照约定履行附随义务,赠与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撤销赠与或要求受赠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有此类约定)。但赠与人不能因此拒绝履行其赠与义务,即转移赠与物的所有权。
  • 如果赠与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赠与义务,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有此类约定)。在特定情况下(如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或受赠人有特定违法行为时),受赠人还可以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