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承租权属于什么类型的权利-游潘念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房产纠纷

优先承租权主要属于基于租赁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合同权利,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视为一种具有法定色彩的权利。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优先承租权的性质

  1. 合同约定产生:

    • 优先承租权并非承租人的法定权利,而是主要基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而产生。当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时享有优先承租权,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例如,在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若出租人继续出租该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这样的约定就明确了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2. 法定色彩:

    • 尽管优先承租权主要基于合同约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也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这一条款为优先承租权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持,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法定色彩。
    •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款并未将优先承租权一般性地规定为承租人的法定权利,而是强调了“房屋承租人”在特定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因此,在非房屋租赁的其他租赁关系中,优先承租权可能更多地依赖于合同约定。

二、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

  1. 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 优先承租权的行使必须建立在合法且生效的租赁合同关系之上。如果租赁合同无效或已被撤销,那么承租人就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2. 同等条件:

    • 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时,需满足与之前租赁条件相同或相似的公正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期、租赁用途等。这是优先承租权行使的核心要件之一。
    • 例如,如果出租人拟将房屋以每月5000元租金、一次性支付一年、租赁期限三年的条件重新出租,原承租人若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需在这些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提出。
  3. 出租人继续出租:

    • 优先承租权仅在出租人决定继续出租租赁物时方可行使。若出租人选择不再出租或已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则承租人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优先承租权的保护与救济

  1. 保护原则:

    • 基于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出租人应尊重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如果出租人违反约定,剥夺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而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 救济措施:

    • 如果出租人未按照通知内容与承租人续租而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在特定条件下),并主张自己的优先承租权。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审查是否符合同等条件、承租人是否在合理期限内主张权利、出租人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等因素进行审理。

四、优先承租权与优先购买权的区别

  1. 性质不同:

    • 优先承租权是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权利,而优先购买权则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2. 适用场景不同:

    • 优先承租权适用于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的情形,而优先购买权则适用于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情形。

总结与建议:

优先承租权主要属于基于租赁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合同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如房屋租赁)也具有一定的法定色彩。为了保障自己的优先承租权,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优先承租权得到明确约定。同时,在租赁期间与出租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了解出租人的出租意愿和计划,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的优先承租权。如果您在房产租赁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纠纷,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