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原审申请过但没给开调查令的是该提再审还是另诉”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二选一决策,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以下是我从不同角度为您进行的分析:
再审的适用性:
- 再审条件:再审程序通常适用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这些判决、裁定存在错误,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如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 调查令与再审的关系:在原审中未获得调查令,并不直接构成再审的理由。但如果调查令的缺失导致了关键证据的遗漏,且这些证据对案件结果有决定性影响,那么这可能成为再审申请中的一个重要论点。
- 再审风险:再审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且并非所有再审申请都能获得成功。因此,在决定是否提再审时,需要充分评估再审的成功率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另诉的适用性:
- 另诉条件:如果认为原审中未获得调查令导致了自己的权益受损,且这种损害可以通过新的诉讼来弥补,那么可以考虑提起另诉。
- 另诉策略:在另诉中,可以明确提出原审中未获得调查令的问题,并作为新诉讼中的一个重要论点。同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 另诉优势:与再审相比,另诉可能更加直接和高效。如果新诉讼的证据充分且有力,那么有可能更快地获得法院的支持。
综合判断与建议:
- 评估证据重要性:首先,需要评估原审中未获得的调查令所涉及的证据对案件结果的重要性。如果这些证据是关键性的,且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获得,那么再审或另诉的可能性都会增加。
- 考虑法律程序与成本:其次,需要考虑再审或另诉的法律程序和成本。再审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而另诉则可能更加直接和高效。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成本和风险。
- 咨询专业律师:最后,我建议您咨询一位专业律师,特别是擅长处理诉讼管辖和证据收集方面的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实践,为您提供更加具体和个性化的建议。
在做出决策时,请务必谨慎考虑上述因素,并充分评估各种可能性和风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