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遗漏 必须参加诉讼 程序违法这句话啥意思-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行政纠纷

“原审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程序违法”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原审(即第一次审理的法院)的诉讼过程中,法院没有通知或允许某些必须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详细解释

  1. “原审”:指的是案件最初受理并审理的法院,也就是一审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在这里,“原审”特指一审法院。

  2. “遗漏必须参加诉讼”:在诉讼中,有些当事人是必须参与诉讼的,他们的参与对于案件的公正审理至关重要。例如,在共同诉讼中,所有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都应当参与诉讼;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案件中,第三人也应当被通知参与诉讼。如果法院没有通知或允许这些必须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就构成了“遗漏必须参加诉讼”。

  3. “程序违法”:诉讼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式。如果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违反了这些步骤和方式,就构成了程序违法。程序违法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程序违法有严格的制裁措施。

法律后果

  • 可能影响判决效力:如果原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该判决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或改判。因为遗漏当事人可能导致案件事实无法全面查清,从而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当事人可申请再审: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当事人认为原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法院将审查原审是否存在程序违法,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处理。

举例说明

假设有一个共同侵权案件,原告起诉了被告A和被告B,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只通知了被告A参加诉讼,而遗漏了被告B。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作出了判决,那么该判决就可能因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被告B)而被视为程序违法。被告B或原告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判决并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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