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抗诉期间可以中止执行吗-周文凯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行政纠纷

在申请抗诉期间,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中止执行,但存在例外情形。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抗诉申请本身不直接导致执行中止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但该申请本身并不必然产生中止原判决、裁定执行的效力。法律未明确规定抗诉申请阶段必须中止执行,因此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仅因当事人提出抗诉申请而主动中止执行。

  2. 例外情形:符合法定中止条件时可中止执行
    若执行过程中出现《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的法定中止情形(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法院可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中止执行。
    特别提示:若当事人以“申请抗诉”为由间接主张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新证据”或“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情形,需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中止执行的实质要件,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中止请求。

  3. 抗诉成功后的执行回转
    若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法院裁定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裁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14条)。但需注意:

    • 再审裁定中止执行是再审程序启动后的法律后果,而非抗诉申请阶段的直接结果;
    • 若再审改判撤销原判决,当事人可依据新判决申请执行回转(即返还已执行的财产或恢复原状)。

实务建议:

  • 若您希望在抗诉申请期间暂停执行,需同步向法院提交《中止执行申请书》,并附上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中止情形(如新证据、执行标的权属争议等);
  • 抗诉与执行中止是两个独立程序,建议同步推进:一方面向检察院提交抗诉材料,另一方面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或财产保全,以最大限度维护权益;
  • 具体操作需结合案件类型(如民事、行政)及执行标的性质(如金钱给付、行为履行)综合判断,必要时可提供案件细节进一步分析。

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