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人可以代开发票吗-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经济纠纷

失信被执行人能否代开发票,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其能否代开发票。关键在于其具体的经营状态、身份以及是否涉及税务和法院的执行限制。

一、可以代开发票的情况

  1.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经营:

    •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且仍在正常经营中,发生了真实的应税交易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他们是有义务开具发票的。这种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并不妨碍其开具发票,只要交易真实且合法。
  2. 符合条件的代开发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因此,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这些条件,他们是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的。但必须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合法,且符合税务机关的要求。

二、受到限制的情况

  1. 税务征管受限:

    •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存在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如长期拖欠税款、拒不申报纳税等,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采取限制措施,包括停止向其发售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开具发票,包括代开发票。
  2. 法院执行措施限制:

    • 在某些执行案件中,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法院可能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活动进行限制,包括限制其发票开具。特别是当失信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嫌疑,且其经营收入是主要的财产来源时,法院可能会向税务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暂停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售发票。
  3. 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限制:

    • 一般情况下,个人名义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个人,且没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那么他们通常无法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时,可能符合特定条件而能够开具(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复杂)。

三、特殊情况

  •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而被强制执行,其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冻结或拍卖。在这种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活动和资金流动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其开具发票的能力。具体能否开具发票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执行情况来判断。

总结与建议:

失信被执行人能否代开发票需综合考虑其身份、经营状态、税务规定以及法院的执行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开具发票都必须遵守相关税收法律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如果失信被执行人面临开具发票的限制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