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没结婚证上女方户口,跟男方姓,派出所是否需要男方亲子鉴定”,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需要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以及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和男方并未领取结婚证,因此属于非婚生育子女的情况。当非婚生育子女选择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时,根据规定,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这是为了确认孩子与父亲之间的生物学关系,确保户口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然而,您提到的是要将孩子上到女方户口,并且跟男方姓。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户口登记主要关注的是孩子的出生事实和父母的身份信息,而孩子的姓氏选择并不直接影响户口登记的流程。但如果您希望孩子随男方姓,这通常需要在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后续的户口登记过程中进行明确说明。
至于是否需要男方的亲子鉴定,这主要取决于您选择将孩子上到哪一方的户口。如果您选择将孩子上到女方户口,但希望孩子随男方姓,并且男方对此没有异议,同时您能提供非婚生育说明等其他必要材料,那么通常情况下,派出所可能不会直接要求提供男方的亲子鉴定证明。但是,如果派出所对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存在疑问,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确认,那么他们可能会要求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总的来说,虽然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时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但具体到您的情况,是否需要提供还需根据派出所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为了确保户口登记的顺利进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具体的登记要求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