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亲属间正常馈赠与贿赂 中国纪检监察-吴春年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区分亲属间正常馈赠与贿赂,核心在于判断行为是否具有权钱交易性质、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是否符合社会常理与亲属关系惯例。具体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

1. 行为动机与目的

  • 正常馈赠:通常基于亲情、礼节或传统习俗(如节日、婚丧嫁娶、生日等),目的是维系亲属关系,无附加条件或利益交换预期。例如,子女给父母送生活费、节日红包,或亲属间互赠纪念品。
  • 贿赂: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通过财物或利益输送影响公职人员职务行为。例如,亲属为帮助当事人逃避处罚、获取项目审批,向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赠送财物。

2. 财物价值与方式

  • 正常馈赠:财物价值一般符合双方经济能力及当地习俗,属于合理范围(如普通礼品、小额红包)。例如,农村地区亲属间赠送几百元红包,或城市中互赠价值相当的礼品。
  • 贿赂:财物价值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范围,或以隐蔽方式(如现金、房产、股权、干股等)输送利益。例如,公职人员亲属收受企业主价值数十万元的礼品,或通过“借款”“合作”等名义掩盖利益输送。

3. 行为背景与影响

  • 正常馈赠:发生在亲属间日常交往中,与公职人员职务行为无关联。例如,退休公职人员亲属赠送礼品,或公职人员未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利。
  • 贿赂:与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密切相关,通常伴随利益交换。例如,亲属在公职人员审批项目前赠送财物,或事后以“感谢费”名义行贿。

4. 社会常理与亲属关系

  • 正常馈赠:符合亲属间互助、感恩等传统美德,社会普遍接受。例如,子女赡养父母、亲属间互相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 贿赂: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社会评价负面。例如,亲属利用公职人员权力谋取私利,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5. 法律认定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贿赂需满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和“给予财物”两个要件。若亲属间财物往来符合上述贿赂特征,即使以“馈赠”名义,也可能被认定为行贿或受贿。
  • 实践中,需结合财物价值、往来频率、是否与职务相关、是否存在利益交换等综合判断。例如,频繁大额赠送或针对特定职务行为赠送,更可能被认定为贿赂。

实务建议

  1. 保持财物往来透明:亲属间大额财物往来建议留存凭证(如转账记录、礼品清单),避免现金交易。
  2. 避免利益关联:公职人员应主动回避与亲属职务相关的利益往来,防止被误解为权钱交易。
  3. 咨询专业意见:若对行为性质存疑,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场景分析法律风险。

总结:亲属间正常馈赠与贿赂的界限在于是否涉及权钱交易、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建议保持礼尚往来的合理性,避免与职务行为混同,以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