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郭秀蓉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标准的核心结论是: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具体标准及特殊情形如下:

  1. 基本发放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通常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 特殊情形处理

    • 工资构成争议: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对“原工资”范围存在争议(如是否包含加班费、年终奖等),需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综合认定。实践中,部分地区法院倾向于将固定发放的加班费、奖金等纳入计算基数,但非固定发放的绩效或年终奖可能不被计入。
    • 停工留薪期延长: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延长期间工资仍按原标准发放。若未确认延长,用人单位可停止支付工资并安排复工。
    • 用人单位拒付工资: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可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3. 地区差异补充
    部分省份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有细化规定,例如:

    • 上海:明确原工资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广东:规定若职工实际工作月数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建议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核实。

温馨提示:若您遇到用人单位未按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或对工资计算方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