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个税退税中赡养老人是否需要赡养协议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您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无需提供赡养协议。因为独生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没有兄弟姐妹的分摊问题,所以税务部门在审核时不会要求您提供此类协议。
然而,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非独生子女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的扣除额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选择均摊或者约定分摊,那么您和您的兄弟姐妹之间需要签订一份书面分摊协议。这份协议将明确每个人分摊的额度和方式,以确保税务部门在审核时能够准确判断您的扣除情况。同时,如果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那么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也是必需的,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此外,无论您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都需要填报一些必要的信息,如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的关系等。对于非独生子女,还需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因此,在享受这项扣除政策时,请确保您已经准确掌握了被赡养人的年龄和赡养义务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