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怎么办-杨长芳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合同纠纷

当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产生的费用、项目延误造成的损失等。
  2. 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寻求帮助:

    • 采购人可以向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这些部门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 同时,采购人也可以考虑向行业协会或商会等组织反映情况,寻求行业内的支持和帮助。
  3. 考虑重新招标或选择其他供应商:

    • 如果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按时进行,采购人可以考虑重新招标或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签订合同。在重新招标或选择新供应商时,采购人应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 如果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采购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采购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供应商的违约行为以及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采购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保留证据:采购人应妥善保管与供应商之间的所有通信记录、合同草案、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等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
  • 及时沟通:在发现供应商有违约迹象时,采购人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绝签订合同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
  • 遵循程序:在采取任何措施之前,采购人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程序的要求,以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引发新的法律问题。

若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难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为详细和专业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