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发前返还数额是否扣除司法实务-王思纯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刑事辩护

在司法实务中,诈骗案发前返还的数额通常会在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予以扣除,但具体是否扣除及扣除方式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法律原则与规定

  1. 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原则:

    • 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原则上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为准。这包括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非法占有的财物,以及因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在诈骗过程中,如果行为人返还了部分或全部诈骗所得,这部分返还的数额在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当予以扣除。因为返还行为表明行为人并未完全非法占有该部分财物,或者已经部分或全部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
  2. 相关法律规定:

    • 虽然具体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直接提及“诈骗案发前返还数额是否扣除”,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诈骗犯罪数额认定的基本原则,可以推断出返还数额在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当予以考虑。
    •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中,也体现了对返还数额扣除的原则。例如,在计算诈骗犯罪数额时,如果行为人已经返还了部分财物,这部分财物通常不会计入最终的诈骗犯罪数额。

二、司法实务中的具体操作

  1. 返还数额的认定:

    • 在司法实务中,返还数额的认定需要依据相关证据进行。这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收条、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行为人返还财物的证据。
    • 如果行为人主张已经返还了部分或全部诈骗所得,但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法院可能不会采纳其主张,或者会对其主张的返还数额进行酌情扣减。
  2. 返还时间的影响:

    • 返还时间也是影响是否扣除返还数额的重要因素。如果行为人在诈骗案发前已经返还了部分或全部财物,这部分返还的数额在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通常会予以扣除。
    • 如果行为人在诈骗案发后才返还财物的,虽然这部分返还的数额可能不会影响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如酌情从轻处罚等。
  3. 返还方式的考量:

    • 返还方式也可能影响是否扣除返还数额。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方式返还财物的,如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等,且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这部分返还的数额在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通常会予以扣除。
    • 如果行为人通过非法方式返还财物的,如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接受返还的,这部分返还的数额可能不会被扣除,甚至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三、案例分析

假设某诈骗案件中,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非法占有了被害人10万元财物。在诈骗案发前,行为人已经返还了被害人3万元财物,并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在认定该诈骗案件的犯罪数额时,法院通常会将已经返还的3万元财物从诈骗犯罪数额中扣除,即最终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为7万元。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1. 保留证据:

    • 如果行为人主张已经返还了部分或全部诈骗所得,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条、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在认定返还数额时至关重要。
  2. 及时咨询律师:

    • 在涉及诈骗犯罪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或被害人对返还数额的认定有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3. 遵守法律规定:

    • 无论是行为人还是被害人,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返还或接受返还财物。否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面临法律制裁。

如有任何关于诈骗犯罪或其他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