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不报行么”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工伤不报是不行的,而且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如果单位未在法定时限内为职工申报工伤,那么在未申报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这意味着,如果因为单位拖延申报而导致您无法及时获得工伤保险的报销和待遇,那么这些费用将需要由单位来承担,这无疑会给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压力。
此外,工伤认定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如果单位拖着不办、逾期未申请,不仅会影响您的待遇报销,还可能让您承担额外的费用。而且,如果单位不主动申请,您本人、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虽然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千万不要超过这个1年的时限,否则可能会失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机会。
因此,我建议您在发生工伤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尽快向单位提出申报工伤的要求。如果单位拖延或者拒绝申报,您可以及时自行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为职工申报工伤,避免因为拖延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