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被上诉人接到传票 但未接到上诉人的新证据怎么办-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核心结论:二审被上诉人接到传票但未接到上诉人的新证据时,可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主动联系法院确认证据提交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4条,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若上诉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应同时送达副本。若未收到,可能是上诉人未提交或法院未及时转交。此时应立即联系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确认上诉人是否提交新证据、法院是否已接收及未送达的原因。若法院遗漏送达,可要求补送;若上诉人未提交,则无需额外准备。

  2. 利用庭前准备阶段获取证据
    二审开庭前,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交换证据或进行庭前会议。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二审原则上围绕上诉请求审理,但新证据可能影响案件结果。若上诉人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新证据,法院可能不予采纳;若已提交但未送达,可在庭前会议中要求查阅并复制,确保庭审中能针对性质证。

  3. 庭审中主张“证据突袭”的抗辩
    若上诉人庭审中突然出示未送达的新证据,被上诉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提出异议,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或申请延期质证。法院若采纳异议,可能排除该证据;若允许延期,可争取时间准备反驳材料,避免因证据突袭陷入被动。

  4. 关注证据的“新”与“关联性”
    二审新证据需满足“一审庭审后新发现”或“一审庭审前已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88条)。若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条件,被上诉人可在质证时指出其不具备“新证据”资格,要求法院不予采信。

风险提示:二审程序更注重效率,若被上诉人未主动跟进证据情况,可能因证据突袭影响答辩效果。建议收到传票后立即联系法院,并梳理一审证据,预判上诉人可能补充的方向,提前准备反驳材料。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