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法院判由第三人负担 如何要回诉讼费-刘海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若法院已判决诉讼费由第三人负担,您可通过以下程序要回诉讼费:

  1. 确认判决内容与生效情况
    首先需确认法院判决书中是否明确载明“诉讼费由第三人负担”,且该判决已生效(即双方未在上诉期内上诉,或二审已维持原判)。若判决未生效,需等待生效后再执行;若判决已生效,可直接进入下一步。

  2. 向法院申请退还预交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法院应将当事人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退还。您需向法院提交《诉讼费退费申请书》,附上判决书、缴费凭证等材料,申请退还您预交的诉讼费。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将款项退还至您指定的账户。

  3. 向第三人追偿诉讼费
    若法院已退还您预交的诉讼费,但第三人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即未向法院缴纳其应负担的诉讼费),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流程为:

    • 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附上判决书、生效证明等材料;
    • 法院立案后,会向第三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限期缴纳诉讼费;
    • 若第三人仍不履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强制执行。
  4. 特殊情形处理

    • 若第三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您可申请将第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若未来发现第三人有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 若判决未明确第三人负担金额:您可与第三人协商确定金额,或向法院申请裁定明确具体数额,再申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

  • 诉讼费追偿程序可能耗时较长,建议保持与法院执行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进展。
  • 若第三人提出异议(如认为不应由其负担诉讼费),法院会审查异议是否成立,您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