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协议中权属条款的撰写需明确、具体,确保双方对房屋的产权状况无歧义,核心要点如下:
明确房屋所有权人
协议中应清晰写明房屋的登记所有权人(即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为法人)。若房屋为共有(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等),需列明所有共有人,并注明共有性质(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示例:
“甲方(出售方)为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姓名: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该房屋为甲方与配偶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作为本协议甲方。”
描述房屋权属证书信息
需写明房产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并确认房产证真实有效。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需如实披露并注明解除条件。
示例:
“房屋权属证书编号:沪(2020)XX字第XXXX号,发证机关: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该房屋目前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XX银行,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办理解押手续。”
区分产权与使用权
若房屋为使用权房(如公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明确使用权的来源、剩余期限及转让限制,避免与产权混淆。
示例:
“该房屋为甲方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需经XX单位同意,甲方已取得书面同意文件(见附件)。”
约定权属纠纷责任
需明确若因权属问题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责任方及赔偿方式。例如,若因甲方隐瞒权属瑕疵导致交易失败,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或赔偿乙方损失。
示例:
“如因甲方提供的权属证明不实或未如实披露房屋权属状况,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附权属证明文件
协议中应列明需附的权属证明文件清单,如房产证复印件、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转让证明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条款设计或权属纠纷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细化条款或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