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小孩读书父母不在身边,跟姑姑住,姑姑算是监护人吗”,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他们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法定义务。在正常情况下,这种监护职责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
然而,当父母因为某些原因(如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些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包括:
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他们通常具有优先的监护权。
兄、姐: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法担任监护人,那么兄、姐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的监护人。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这是第三顺序的监护人,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现在,我们回到您提出的具体情况:小孩读书父母不在身边,跟姑姑住。在这种情况下,姑姑并不自动成为监护人,除非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小孩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且姑姑作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已经得到了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小孩的父母因为长期离家出走、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原因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而姑姑又愿意并有能力担任监护人,且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同意,那么姑姑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并没有明确说明小孩的父母已经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也没有提到姑姑是否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同意。因此,我们不能直接断定姑姑就是小孩的监护人。
如果姑姑确实希望成为小孩的监护人,并且小孩的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姑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同意后成为小孩的监护人。
综上所述,姑姑并不自动成为小孩的监护人,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