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找不到人 作为该楼层的业主当天上班没在家 也要参与赔偿吗-张雪琴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侵权纠纷

作为当天上班没在家的楼层业主,在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况下,您通常不需要参与赔偿,但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明确侵权人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侵权责任应由该侵权人依法承担。例如,如果通过监控录像清晰捕捉到某户居民从自家窗户抛出物品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有多个证人能准确指认抛物者,此时,实际的侵权人需对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进行赔偿,整栋楼的其他业主,包括您在内,都无需赔偿。

二、难以确定侵权人的情况

  1.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责任:

    • 若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里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通常指的是在发生高空抛物的建筑物中,有可能实施该抛物行为的业主或使用者。
    • 关键点:如果您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比如提供工作证明、考勤记录、小区门禁记录等,以证明您没有实施高空抛物的可能性,那么您就不属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2. 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如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 对您的影响: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受害者可能会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但对您而言,只要您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就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三、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1. 保留证据:在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后,您应尽快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小区门禁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没有实施高空抛物的可能性。
  2. 配合调查:积极配合公安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有助于查清责任人的信息。
  3. 关注物业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法律责任的严肃性

高空抛物行为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的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加强社区管理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总结来说,作为当天上班没在家的楼层业主,在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况下,您通常不需要参与赔偿。但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