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能不能告诉当事人如何保存证据呢-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调解员可以告知当事人如何保存证据,但需注意方式与边界。具体分析如下:

  1. 调解员的职责与证据保存建议的关联性
    调解员的核心职责是中立促成双方和解,而非直接参与诉讼或代理一方利益。但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这隐含了引导当事人合理保存证据的合理性——例如,提醒当事人固定聊天记录、保存书面合同、留存转账凭证等,属于为调解提供事实基础的辅助行为,不违反中立性原则。

  2. 告知证据保存的边界与注意事项

    • 禁止偏向性指导:调解员不得建议当事人“伪造、篡改或隐匿证据”(如教唆删除不利聊天记录),否则可能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 避免法律定性评价:可告知“哪些材料属于证据”,但不宜直接评价“某证据能否被法院采信”(如“这份借条肯定能赢”),以免被质疑干预司法裁判。
    • 优先建议书面固定:例如,对口头协议,可提示“可补充书面确认或录音录像”,但需同时告知“录音需合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 实务中的操作建议
    调解员可采取“事实描述+风险提示”的方式:

    • 事实描述:“根据您陈述的情况,合同、付款记录、沟通记录可能对证明您的主张有帮助。”
    • 风险提示:“建议您尽快整理这些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完整,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调解或后续诉讼结果。”
      若当事人主动询问具体保存方法(如“微信聊天记录怎么保存?”),调解员可简要说明操作步骤(如“截图后连同原始载体一并留存”),但需避免深入技术细节或法律评价。

总结:调解员在维护中立性的前提下,可基于调解需要向当事人提供基础性的证据保存建议,但需严格避免偏向性、违法性或司法干预性的内容。若当事人需要更专业的证据策略(如如何应对对方销毁证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