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父母健在外婆算不算监护人”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法定的监护职责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
接下来,我们考虑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即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外婆是否可以作为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者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才能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在这些情况下,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父母已经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在您所描述的情形中,父母是健在的,也就是说他们仍然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外婆并不自动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外婆只有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被指定为监护人时,才能成为监护人。
总结来说,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外婆并不直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外婆的监护人身份是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被指定后才能确立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