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支书免除职务后六十岁能否退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及村支书个人的具体情况。
首先,从一般政策层面来看,农村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如曾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满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是正常离任的,那么他们是有可能享受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被招聘或录用为干部或职工,或者已享受乡镇企业退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则不再享受该生活补助。同时,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刑事处罚的,以及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也不得享受该生活补助。
然而,具体到“退休”这一概念,它通常与养老保险、退休金等制度紧密相关。在农村地区,村支书的退休并不完全等同于城市职工的退休制度。村支书在免除职务后,是否能享受退休待遇,主要取决于当地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村支书个人是否参与了该制度并满足了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以您提到的南部县石龙镇的情况为例,村支书在离职后,其职务工资的处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而关于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金补贴,也是根据当地政策和个人缴纳情况来确定的。这进一步说明了,村支书免除职务后的待遇问题,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的政策规定。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我的建议是:
总的来说,村支书免除职务后六十岁能否“退休”,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个人情况来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