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在职教师相对不起诉会被开除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和纪律两个层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并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仅凭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就解除与在职教师的劳动合同。
接下来,从纪律层面分析,特别是针对在职教师这一特定身份。教师作为公职人员,其行为不仅受到法律的约束,还受到党纪和政务纪律的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党员或公职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视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这意味着,对于在职教师这一公职人员群体,即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
具体到“相对不起诉”的情况,这通常指的是检察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对于此类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转来的不起诉决定书后,会直接根据检察机关已认定的相关事实进行处分,一般不需办理立案手续。处分的形式可能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以及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具体取决于案件的严重程度和被不起诉人的具体表现。
总结来说,对于在职教师而言,即使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但并不能直接依据不起诉决定就开除公职。最终的处分决定将取决于案件的严重程度、被不起诉人的具体表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因此,建议在职教师在面对此类情况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轻或减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