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授权委托书中“职务”一栏的填写,需根据受托人在委托事项中的实际角色或身份来明确,通常填写受托人参与诉讼的具体身份或职责。具体来说,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若受托人为律师
可直接填写“律师”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并注明所属律所(如:“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这是最常见的情况,需确保律师已接受委托并持有有效执业证。
若受托人为公司员工或单位工作人员
需填写其具体职务(如:“法务部经理”“销售总监”等),并注明“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例如:“XX公司法务部经理(单位工作人员)”。
注意:若单位作为当事人委托员工代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员工身份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部分法院可能要求员工提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若受托人为近亲属或基层组织推荐的人
若受托人为其他公民
需填写“公民代理人”或“委托人朋友”等,但需注意:
填写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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