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签名后 对方没有赔偿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张胜云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合同纠纷

若调解书已生效且对方未履行赔偿义务,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 确认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首先需确认调解书已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对方未在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您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2. 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 强制执行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执行请求、事实与理由);
    • 生效的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 您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 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若暂时无法提供,法院可依职权调查)。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
    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调解书是由基层法院作出的,通常向该基层法院申请即可。

  4. 法院受理与执行程序
    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采取以下措施:

    •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司法拘留或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
  5. 注意事项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自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
    • 执行过程中,您可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但需经法院确认。

建议:若对执行流程不熟悉或担心执行效果,可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