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卖属于抵押吗-王淼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经济纠纷

寄卖并不属于抵押,二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下面我将从定义、法律特征、法律后果等角度详细解释:

定义上的区别

  1. 寄卖:通常指的是物品所有者(寄卖人)将物品交给寄卖行或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约定的价格或条件代为出售,并在出售成功后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寄卖人的一种交易方式。在寄卖关系中,物品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仍然属于寄卖人。

  2. 抵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关系中,抵押物的所有权虽然仍属于抵押人,但抵押权人(债权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特征上的区别

  1. 寄卖:

    • 寄卖关系主要基于委托合同产生,受托人(寄卖行)按照寄卖人的指示处理寄卖物品。
    • 寄卖物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寄卖人仍保留对物品的所有权。
    • 寄卖行在出售物品后,需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寄卖人,并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佣金。
  2. 抵押:

    • 抵押关系基于抵押合同产生,抵押人将特定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抵押物的所有权虽未转移,但抵押权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抵押权,如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物等。

法律后果上的区别

  1. 寄卖:

    • 如果寄卖行未能按照约定出售物品或未能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寄卖人,寄卖人可以依据委托合同追究寄卖行的违约责任。
    • 寄卖物品在寄卖期间发生毁损、灭失等风险,通常由寄卖人承担(除非寄卖行存在过错)。
  2. 抵押:

    •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实现抵押权,这可能导致抵押物被折价、拍卖或变卖。
    • 抵押物的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如有剩余则退还抵押人;如不足清偿,则债务人仍需承担剩余债务的清偿责任。

总结与建议:

寄卖和抵押在定义、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寄卖主要涉及物品的委托出售和款项支付,而抵押则涉及债权的担保和优先受偿。因此,寄卖并不属于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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