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解读-孙润润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主要规定了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时,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需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条款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条款解析

  1. 适用范围:

    • 该条款主要针对个人承包经营的情况,即个人以承包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并招用劳动者。
    • 这里的“违反本法规定”指的是个人承包经营者在招用劳动者过程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保护等。
  2. 连带赔偿责任:

    • 当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发包的组织(即与个人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的组织或个人)需要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连带赔偿责任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发包组织或个人承包经营者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赔偿,被主张方不得拒绝支付,之后再根据内部责任划分进行追偿。
  3. 损害后果:

    • 这里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未支付、工伤赔偿未落实、经济补偿未给付等因个人承包经营者违法行为导致的劳动者权益受损情况。

三、实际应用

  1. 劳动者维权:

    • 当劳动者遇到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时,可以依据该条款向发包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 劳动者在维权时,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以证明与个人承包经营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遭受的损害。
  2. 发包组织的风险防范:

    • 发包组织在选择个人承包经营者时,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承包经营活动的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
    • 发包组织可以与个人承包经营者签订详细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划分。
    • 发包组织应定期对个人承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案例说明

假设某建筑公司(发包组织)将一项工程承包给个人张某(个人承包经营者),张某在施工过程中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在要求张某支付工资无果后,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向建筑公司和张某主张连带赔偿责任。建筑公司在支付工资后,可以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张某追偿。

总结与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为劳动者提供了在个人承包经营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作为劳动者,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并依法维权;作为发包组织,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个人承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如果您在劳动工伤或合同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