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股东会决议诉讼费 律师费由谁承担-邹璐璐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公司事务

关于撤销股东会决议诉讼中诉讼费和律师费的承担问题,结论前置如下:

  1. 诉讼费的承担: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具体需根据案件结果和法院判决确定。
  2. 律师费的承担:一般由各自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合同约定、法律特别规定或对方恶意诉讼等),可能由对方承担。

详细分析如下:

诉讼费的承担

在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诉讼中,诉讼费(通常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的承担原则遵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这意味着,如果原告(即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诉讼的一方)胜诉,那么被告(通常是公司或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诉讼费;反之,如果原告败诉,则需要自行承担诉讼费。

然而,诉讼费的承担并非绝对由败诉方承担。在特定情况下,如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或者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诉讼费应由双方分担时,诉讼费可能会由双方按比例分担。此外,如果原告在诉讼中撤诉,或者案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诉讼费的承担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律师费的承担

与诉讼费不同,律师费的承担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由哪一方承担。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费是由各自承担的。这是因为律师费是当事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聘请律师所支付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个人支出。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律师费可能由对方承担:

  1. 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提起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费就可能由违约方承担。

  2. 法律特别规定: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法律可能明确规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如果侵权人被判定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受害人因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可能由侵权人承担。不过,在撤销股东会决议的诉讼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3. 对方恶意诉讼:如果对方提起的诉讼被认定为恶意诉讼,且给原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包括律师费),那么原告可能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但这种情况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认定。

建议与提醒:

  • 在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诉讼前,建议仔细评估案件胜诉的可能性以及可能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成本。
  • 如果希望对方承担律师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或者在诉讼中积极收集对方恶意诉讼的证据。
  • 在诉讼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和法院判决,以便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并做好费用承担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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