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一个和两个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文世荣律师|法行宝
2026-06-01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这主要取决于您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以及您赡养的老人数量(虽然扣除标准不直接按老人数量加倍,但会影响您是否选择分摊及分摊方式)。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扣除范围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扣除标准

  1. 独生子女:

    • 自2023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
  2. 非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 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特别说明

  • 无论您赡养的是一位还是两位老人,扣除标准都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不会因为赡养老人数量增加而直接加倍扣除。但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且选择与兄弟姐妹分摊扣除额度,那么赡养老人数量可能会影响您与兄弟姐妹之间的分摊比例。
  • 被赡养人是否有退休工资,不影响纳税人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赡养公婆、岳父母不能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因为被赡养人仅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四、操作建议

  • 如果您还未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 如果您已经填报享受,但此前是按照原标准填报的,自2023年9月份起,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