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友情赠送内容必须写进合同里吗-马昭鹏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合同纠纷

合同中的“友情赠送”内容并非必须写进合同,但建议写入以避免潜在纠纷。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未强制要求写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但未强制要求“赠送内容”必须写入。若双方未明确约定赠送条款,赠送行为可能因缺乏合同依据而难以被强制履行。例如,若赠送物品未交付,受赠方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2. 写入合同可明确权利义务
    将赠送内容写入合同具有以下优势:

    • 固定证据:明确赠送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时间等,避免因口头约定产生争议。
    • 约束双方行为:若赠送附条件(如需完成主合同义务),写入合同可确保条件成就时赠送生效。
    • 降低履行风险:若赠送物品涉及质量、保修等问题,合同中可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减少后续纠纷。
  3. 未写入合同的潜在风险

    • 赠送方反悔:若未书面约定,赠送方可能以“赠与可撤销”为由拒绝履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 受赠方主张困难:若赠送物品未交付且无合同依据,受赠方可能无法通过诉讼要求赠送方履行。
    • 税务风险:若赠送物品价值较高,未写入合同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对交易性质产生质疑,增加税务合规成本。

建议:

  • 若赠送内容对双方权利义务有实质影响(如涉及高价值物品、附条件赠送等),务必写入合同并明确条款。
  • 若赠送仅为象征性或价值较低,可考虑通过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形式固定约定,或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作为证据。

如有具体合同或赠送场景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