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快递公司不给上保险,申请仲裁能否获得赔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保险属于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强制性福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若快递公司未缴纳法定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能主张经济补偿(如因未缴社保导致离职的,可按工作年限主张N个月工资的补偿)。
关键点:需区分“商业保险”与“法定社会保险”。若公司未缴纳的是法定社保(如五险一金),仲裁支持概率高;若仅为商业补充保险(如意外险),则需结合合同约定判断。
若保险属于双方约定的额外福利(如商业补充险)
若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公司需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如货物运输险、意外伤害险等),但公司未履行,劳动者可主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仲裁能否直接支持“赔偿”需满足两个条件:
若公司未投保导致第三方损失(如货物丢失)
若快递公司未投保货物运输险,导致客户货物丢失,客户可能依据《民法典》第832条(运输合同违约)或第1208条(侵权责任)直接起诉快递公司赔偿。但此情形下,劳动者(快递员)通常不直接涉及仲裁,除非因公司未投保导致劳动者被追责(如需垫付赔偿),此时劳动者可向公司追偿。
行动建议:
温馨提示:仲裁流程通常需45-60日,若对结果不满可进一步起诉。如有具体合同或损失情况,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帮您分析证据链和请求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