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车位合同上三个人,一个可以办证吗”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登记规定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并未特别约定必须所有共有人同时到场办理,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办理的,那么在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登记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其中一位共有人单独申请办理车位证的。
具体来说,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其他共有人无法到场,可能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如果其他共有人委托您一人办理,需要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 购房合同(作为购买车位的法律依据);
- 购房发票(证明您已经支付了车位费用);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车位平面图、规划许可证等,具体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而定)。
在办理过程中,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确认车位是否可办理产权证:不是所有的车位都能办理产权证,特别是人防车位或公共配套设施车位等,这些车位可能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因此,在办理前,请务必确认您的车位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证的条件。
-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对于车位产权证的办理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流程,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 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如果车位合同上有多个共有人,请确保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如果合同中并未特别约定且符合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您是可以作为其中一位共有人单独申请办理车位证的。但为了确保办理顺利,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