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只行使抵押权-唐锐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经济纠纷

结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只行使抵押权而不选择其他债权实现方式。不过,是否选择只行使抵押权,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抵押权行使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这意味着,只要满足债务到期未履行或者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出现,抵押权人就有权行使抵押权。例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以自己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能按时还款,此时乙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只行使抵押权的合理性

  1. 优先受偿权保障: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同时存在多个债权人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获得清偿。如果抵押物的价值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行使抵押权就可以实现债权,无需再通过其他繁琐的方式追讨债务。比如上述例子中,如果房屋拍卖后得到120万元,乙作为抵押权人可以优先从这120万元中获得100万元的清偿,剩余部分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 降低实现债权成本:与其他债权实现方式相比,行使抵押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实现债权的成本。例如,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务,需要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而且诉讼过程可能比较漫长。而行使抵押权,如果与抵押人能够协商一致,通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的方式就可以实现债权,成本相对较低。

不宜只行使抵押权的情况

  1. 抵押物价值不足: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只行使抵押权可能无法完全实现债权。此时,债权人还需要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追讨剩余债务。例如,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以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借款到期后,甲未能还款,房屋拍卖后得到150万元,乙行使抵押权后只能获得150万元的清偿,还有50万元的债务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 抵押物存在瑕疵或难以处置:如果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扣押等瑕疵,或者抵押物是特定物,市场流通性差,难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债权人只行使抵押权可能会面临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债权实现方式,如与债务人协商债务重组、提起诉讼等。

法律建议

  1. 在行使抵押权前,对抵押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抵押物的价值、权属状况、市场流通性等,以确定是否只行使抵押权就可以实现债权。
  2. 与抵押人协商:在行使抵押权的过程中,尽量与抵押人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的协议,降低实现债权的成本。
  3. 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在行使抵押权过程中遇到问题,如抵押物存在瑕疵、与抵押人无法达成协议等,及时向律师咨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在债务债权(抵押担保)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