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复查时,未质证证据及辅助证据的证据清单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撰写:
证据清单的基本结构
证据清单应包含标题、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对象、页码等基本要素。标题可写为“关于××案申请监督复查的证据清单”,申请人信息需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事项应明确指向“未质证证据及辅助证据的补充提交”。
未质证证据的列明要点
辅助证据的列明要点
证据清单的格式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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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申请监督复查的证据清单
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
申请事项:补充提交未质证证据及辅助证据,请求检察院依法监督复查
| 序号 | 证据名称 | 证据来源 | 未质证原因 | 证明对象 | 页码 |
|---|---|---|---|---|---|
| 1 | 2023年3月15日张某通话录音 |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卷宗第×页 | 原审未通知证人出庭 | 证明案发时申请人不在现场 | 1-3 |
| 2 | 赵某书面证言 | 申请人自行收集 | 原审未列入证据目录 | 印证张某通话录音的真实性 | 4-5 |
| 3 | 案发时段监控录像 | 小区物业提供 | 原审未调取 | 证明申请人案发时在另一地点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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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针对具体案件调整证据清单,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案件细节提供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