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是否属于单位工会会员-张树峰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劳动纠纷

关于退休干部是否属于单位工会会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工会的具体执行政策。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会员在离休、退休和失业后,可以保留会籍。这意味着,退休干部在退休后,其工会会员的身份并不会立即被取消,而是会保留会籍。然而,在保留会籍期间,退休干部是免交会费的,并且他们不再具备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如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等,也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其次,关于退休干部是否能参加工会活动,这取决于基层工会的具体政策和条件。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工会用经费开展的一些活动,可以不包括离退休会员。但基层工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对离退休会员给予照顾,允许他们参加某些活动。

再者,对于退休返聘人员,他们与单位签订的是民事合同(劳务协议),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他们暂不具备享受工会节日福利的条件,因为工会福利主要是针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的。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慰问困难的退休职工,根据《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试行 )》的规定,各级工会在对建档困难职工做好常态化帮扶的基础上,可以在职工发生困难时或重要时间节点对以上职工走访慰问。这包括生活困难的离休、退休的会员。工会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走访慰问的重点职工群体,并适当考虑关心关爱这些会员。

综上所述,退休干部在退休后保留工会会籍,但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和权利。他们是否能参加工会活动取决于基层工会的具体政策。同时,退休返聘人员暂不具备享受工会福利的条件。对于生活困难的退休职工,工会会给予适当的慰问和帮助。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退休干部与工会会员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