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试用期提出离职申请后是否需要加班,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未办理离职手续且仍在岗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期满前,劳动者仍需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包括正常出勤和完成工作任务。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且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加班程序(如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原则上需配合,但可依法主张加班费或调休。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加班。
若已办理离职手续或通知期已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通知期满之日终止,此时劳动者无需再提供劳动,包括拒绝加班要求。若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加班,可能构成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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