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款终止合同并单方解除合同的文书,需明确解除依据、欠款事实及解除后果,并符合法定解除程序。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
一、核心要点
- 解除依据:需明确引用《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条款(如第563条、第565条),说明因对方欠款构成根本违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 欠款事实:需列明欠款金额、期限、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并附证据清单(如合同、对账单、催款记录等)。
- 解除后果:需明确合同解除时间、欠款清偿要求、违约责任承担(如利息、违约金等)。
- 送达程序:需通过书面形式(如律师函、EMS)送达对方,并保留送达凭证。
二、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书示例
关于解除《XXX合同》的通知
致:XXX公司/个人
我方与贵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XXX合同》(合同编号:XXX),因贵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第565条之规定,正式通知贵方:
- 解除合同:自本通知送达贵方之日起,《XXX合同》立即解除。
- 欠款事实:
- 贵方应于【XX年XX月XX日】支付款项【XX元】,但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仍拖欠【XX元】未支付;
- 我方已通过【邮件/短信/律师函】等方式多次催告,贵方仍未履行。
- 后续要求:
- 贵方须于收到本通知后【XX日】内,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XXX);
- 若贵方未按时清偿,我方将保留追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的权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盖章):XXX公司/个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 证据固定:发送通知前,需确保已收集充分证据(如合同、催款记录、对方确认欠款的书面材料等),以证明对方违约事实。
- 送达方式:建议通过EMS(留存寄送凭证)或律师函形式送达,避免口头通知或普通邮件导致举证困难。
- 后续行动:若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回应或清偿欠款,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效力并追偿损失。
如有具体合同或欠款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完善文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