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李志刚律师|法行宝
2026-05-23 婚姻家庭

赡养费的起算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 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起算时间通常为父母实际陷入上述状态之日,例如:

    • 父母因年迈、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
    • 父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因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
      需注意:若父母此前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可能影响部分期间的费用主张,但赡养费作为持续性义务,法院可能酌情支持合理期限内的费用。
  2. 父母与子女通过协议或法律文书明确约定时
    若父母与子女通过书面协议(如赡养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明确约定了赡养费的支付时间(如“自某年某月起每月支付”),则起算时间以约定为准。此类约定需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否则可能被调整。

补充说明:

  • 赡养费的支付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如离婚、再婚)而消除,子女仍需对父母双方履行赡养义务。
  • 若子女认为父母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过错,可主张减免赡养费,但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不影响父母主张权利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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