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伤关联认定不通过自己可以去做认定去医院自已做行吗吗-张传国律师|法行宝
2026-05-23 医疗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公伤关联认定不通过,自己是否可以去做认定,以及是否可以自行去医院进行认定”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职工所在单位是工伤认定的首要申请主体。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是有权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来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您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应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至于您提到的“是否可以自行去医院进行认定”,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的行政确认行为,而不是由医院直接进行的。医院可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这些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中的重要依据,但并不能直接替代工伤认定。因此,您不能仅通过去医院就完成工伤认定,而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另外,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如前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您或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请务必注意这个时间限制,以免错过申请时机。

综上所述,如果公伤关联认定不通过,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或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是有权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同时,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等材料。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