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开发票怎么写在合同里-王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经济纠纷

多开发票的行为本身涉嫌违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多开发票的内容不仅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还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风险,因此不建议在合同中做此类约定。以下从法律风险和合规建议两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风险

  1. 行政处罚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若在合同中约定多开发票,属于典型的虚开发票行为。税务机关一经查实,会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刑事犯罪风险 如果虚开发票的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即使虚开的是普通发票,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合同无效风险 由于多开发票的约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合同中关于多开发票的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合规建议

  1. 如实开具发票 在商业交易中,应当严格按照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确保发票内容与合同约定、实际交易相符。这不仅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和商业信誉的重要保障。

  2. 完善合同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的开具时间、开具内容、税率等事项,避免因发票问题产生纠纷。例如,可以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X]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交易金额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交易内容一致”。

  3. 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开具、领取、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避免因员工的不当行为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如果你在商业交易中遇到发票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如何合规开具发票、签订合同等,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