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追尾导致对方手掌骨折,对方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通常应由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需由您个人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3条,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首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医疗费限额1.8万元,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若您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偿。
您个人需承担的情形
若保险限额不足(如对方损失超过交强险和商业险总额),或存在以下情况,您需个人赔偿:
实务建议
总结:正常情况下,对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由您的保险公司承担,您只需配合提供保险材料。若涉及保险外责任或争议,建议携带相关材料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帮您分析具体风险。